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目前為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於 110 年 7 月29 日正式成立,目前由二位獨立董事組成,並推選獨立董事賀陳旦先生擔任召集人,負責執行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審計事項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會中邀請會計師、內部稽核主管、財會單位主管參與並報告。
其中會計師每季與審計委員會中針對財報查核(核閱)情形進行報告,稽核部門針對內控及稽核內容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姓名專業資格與經驗(學經歷)
召集人暨審計委員賀陳旦

維吉尼亞州立大學碩士

中華民國交通部長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

審計委員童子賢

台北科技大學通訊與控制碩士

台北科技大學榮譽工學博士

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執行長)

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本公司目前為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於 110 年 7 月29 日正式成立,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並推選獨立董事賀陳旦先生擔任召集人,每季至少開會一次,負責執行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

(1)依證交法第14-1條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36-1條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委員會運作情形

111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5 次(A),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實際列席率(%)(B/A)

備註

審計委員

賀陳旦

5

100%

110.07.29就任

審計委員

童子賢

5

100%

110.07.29就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開會日

議案內容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0.02.25

通過一○九年度財務報表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0.03.16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一一○年公費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0.08.06

通過一一○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0.09.17

通過私募案及拍付股權交換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0.11.03

委任稽核主管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1/02/25

通過一一○年度財務報表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1/03/23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111年公費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1/08/08

通過111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1/11/04

通過111年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1/12/16

通過112年度稽核計畫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形,本年度獨立董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就公司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必要時會計師亦採用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與討論,其範圍包含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獨立性及相關責任、查核規劃相關事項、查核重大發現(包含調整分錄及內部控制顯著缺失等)、查核報告內容及期中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結果;另平時會計師得視需要不定期與獨立董事會議溝通。
  2.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主要溝通事項之摘錄如下表:

日期

會議

溝通重點

獨立董事之意見及結果

111/02/25

審計委員會報告

會計師獨立性報告

1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告之責任

2查核範圍及發現說明

3 2021年度關鍵查核事項(KAMs)

4主管機關關注事項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05/03

審計委員會報告

會計師獨立性報告

111Q1財報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111Q1財報核閱範圍發現說明及法令更新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08/08

審計委員會報告

會計師獨立性報告

110Q2財報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110Q2財報核閱範圍、核閱意見類型及法令更新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11/04

審計委員會報告

會計師獨立性報告

111Q3財報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111Q3財報核閱範圍、核閱意見類型、核閱發現及法令更新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稽核單位與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至少每月底前提交上月份稽核報告及缺失追蹤報告;另,每次召開董事會就本公司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狀況及內控缺失追蹤改善情形提出報告,及不定期與獨立董事座談。
  2.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日期

會議

溝通重點

獨立董事之意見及結果

111/02/25

董事會

110年10~12月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及業務報告。

經評估公司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均屬有效,出具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05/03

董事會

111年1~3月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及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08/08

董事會

111年4~6月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及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11/04

董事會

111年7~9月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及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111/12/16

董事會

112年度稽核計畫規劃討論。

獨立董事於本次會議無特殊指示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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