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 年 6 月 22 日
主旨
股東會決議解除本公司本屆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公告
詳細內容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本公司本屆新選任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
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